西安刑满释放者户口簿不再注明刑释等字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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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6:36 华商网-华商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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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崔永利)近日,西安市公安局户政处规定,公安机关在办理刑释、解教人员落户时,户口簿上不会再出现“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少管”等字样。这是本报连续报道了咸阳一起因户口簿上父亲的“劳教”记录影响到上学的儿子后,西安警方从人性化管理出发,主动在辖区内做出此规定的。 1月初,咸阳李先生的儿子拿户口簿到学校参加高考报名,不料在户口簿第一页就印
西安市公安局户政处领导看到报道后,经过研究后在1月12日召开的各区(县)公安局户政大队负责人会议上宣布,即日起在户口簿上“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市(县)”一栏内,不会再出现“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少管”的字样。如果有市民的户口簿上印有这些字样,可直接到当地派出所更换户口簿,同时去掉这些字样。 西安市公安局户政处处长王景选说,户口簿上去掉这些字样后,会在户口簿上用一个代码表示,同时考虑到这些代码老百姓慢慢总会知道的,接下来还将逐步取消这些代码。 王景选说,这样做一是为了不让更多的市民像咸阳市的李先生一样,上辈的错通过户口簿伤害无辜的孩子;其次,年轻时有些人有过错误,但他们毕竟已经为此付出了代价,去掉这几个字可以刷掉他们心头的阴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