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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四届四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开幕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09:24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曾妮)今天下午,深圳市四届四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开幕,本次会议为期5天,至20日结束。这也是2006年深圳第一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此次会议将继续审议《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创新促进条例》(草案)和《循环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市公安局将向市人大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的报告。

  本次会议将审议一系列法规草案,包括:《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创新促进条例》(草案
),《循环经济促进条例》(草案),《深圳市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深圳经济特区鲜活农产品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新制定),《深圳经济特区燃气管理条例》(修订案草案)。会议还将审议关于召开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议案,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公安局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整治情况的报告等。

  曾经提交上次常委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的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由于部分委员在审议时提出了较多修改意见,有关部门目前正在对条例(草案)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因此暂时不提交第四次常委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

  据了解,市人大常委会将于今年初至3月下旬期间统一安排市四届

人大代表进行一次集中视察。视察活动将围绕贯彻落实
科学发展观
,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推进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依法治市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等问题,选择若干项内容进行视察,为代表出席人代会审议多项报告和议案作准备。

  深圳市人大日前还通过了有关办法,规定市人大代表在任期内至少应当获邀请列席一次市人大常委会议。据了解,往届常委会议只限于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今后则将在深居住的全国和全省人大代表一并列入邀请列席范围,规定常委会的例行会议应当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代表列席全体会议时,列席代表不具有表决权,但参加联组和分组审议时可以就审议内容发表意见,而且列席代表的发言也要和常委会委员的发言一样编入会议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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