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乱放烟花将一律按上限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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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08:15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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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重庆1月15日电 (记者黄豁)今年是重庆烟花爆竹“禁放”11年后改为“限放”的第一年,凡春节期间违反《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人员、单位,一律按法规上限处理。为鼓励市民举报违法销售、储存或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重庆渝中区开出的举报奖励总金额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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