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加大矿产资源监管 新办煤矿需达30万吨/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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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8日07:35 大众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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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张巧莲记者李琥珀 本报济南1月7日讯今年我省将加大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力度,严格依法审批矿业权,要求新办煤矿生产规模要达到30万吨/年、铁矿2万吨/年、石材矿山1万立方米/年。 我省将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适度调控矿权审批总量和开采总量,继续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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