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失踪谁应担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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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7日06:03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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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真张大东 本报青岛1月6日讯失踪的女大学生黄秋艳到底去了哪里?孩子失踪这么长时间责任到底在谁?记者采访了学校老师和法律界人士。 青岛黄海职业学院大学预科班侯主任告诉记者,小黄曾经说过,由于父母离异她得
侯主任说,根据学校的规章制度,学生未满18岁,监护人还是其父母,学生出了事,学校应抓紧和家长取得联系。“五一”过后其班主任苏老师发现小黄不在校后,曾往小黄家打电话,但电话欠费停机,学校以为学生自动流失,就没有再和其家长联系。学校在得知小黄失踪后,也发动学生寻找,但是未果。 对此,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李旭修律师认为,学校有责任对未成年学生尽监护职责,如果认为学生已经退学,应该到学生的宿舍去看一下生活用品,是否符合退学的特征。同时,即使家长的电话欠费停机,学校也可以通过学生档案查到学生的家庭住址,通过写信或其他方式通知其家长,现在过了这么长时间,学校没有做到这些,应该是属于管理方面的疏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