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年记账利率为2.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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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08:53 天津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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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崔宪伟冯兆君记者张璐)记者昨天从劳动部门获悉,根据市人民政府《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和《批转市人事局拟定的〈天津市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暂行办法〉》,2006年度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年记账利率为“2.25%”;月记账利率为“1.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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