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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去年处理30名厅局级以上煤矿事故责任人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9:3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5日电 据国家安监总局消息,2005年,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煤矿安全的一系列重大举措,按照总局的总体部署,认真组织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加大煤矿事故查处力度,有力地推动了煤矿安全工作。

  去年1-11月份,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区域监察分局共组织查处事故2723起,
按期结案率达到98.4%。在已结案的35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中,共追究事故责任人员63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89人,在给予党政纪处分的442人中,涉及县处级85人、厅局级以上30人。

  同时,公布了辽宁阜新“2.14”、山西朔州“3.19”、河北承德“5.19”、山西忻州“7.2”、新疆阜康“7.11”和广东梅州“8.7” 及2004年陕西铜川“11.28”等一批煤矿特别重大事故处理情况。其中对新疆阜康神龙煤矿罚款4521万元,吊销神龙煤矿所有证照及有关人员的资格证照,并对该矿依法实施关闭;对广东梅州大兴煤矿处罚7967万元,由广东省有关部门吊销证照、依法关闭,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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