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惊吓孩子“家长”大打出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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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16:30 北京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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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范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是我们每个人都熟知的老话,可真正事到临头却又没几人能忍得一时气盛。张先生就因为要维护自己家的狗的面子,动手伤了邻居。结果被判赔偿医药费、交通费1000余元。。 2005年7月2日中午,海淀区巴沟村南锁18号院门口书摊前,张先生的爱犬从家中跑出,结果惊吓到了王女士的儿子。王女士便与张先生发生争吵,后发展为动手互殴。王女士
法院认为,当张先生家中跑出的犬惊吓到了王女士的儿子后,双方应以平和的心态处理此事。但王女士与张先生却因此发生争吵,以致动手互殴,双方对本案所涉纠纷的发生均有过错。因互殴过程中张先生致使王女士产生了一定的伤情,故张先生应赔偿王女士相应的医药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