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厦门大学女生入室抢劫捂死伯祖母今被枪决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14:51 光明网 | |||||||||
|
12月23日,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在武平县对上诉人肖新花、林光明抢劫案宣告终审裁定后,将肖新花、林光明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抢劫犯肖新花,女,21岁,武平县人,汉族,厦门大学人文学院学生。肖新花于2005年1月30日上午11时许,携带事先准备好的铁锤、绑带等作案工具,来到十方村大山里其伯
抢劫犯林光明,男,24岁,广东省博罗县,农民。林光明伙同林建雄、林立峰(均已判刑)于2004年12月27日,携带手枪、匕首、透明胶带等作案工具,驾乘皇冠3.0轿车从广东省惠州市窜至龙岩市区。次日上午11时许,三罪犯在319国道上杭县蛟洋乡路段发现被害人谢耀某独自驾驶雅阁HG7200型轿车往龙岩方向行驶,即调头尾随跟踪。行至319国道224KM+600M处时,林立峰故意驾车与雅阁轿车刮碰迫使被害人停车,林建雄即掏出手枪朝地上开了一枪后,三罪犯将谢耀某推上皇冠轿车,用透明胶带将谢的双手反绑并封住其嘴巴。尔后,由林建雄驾驶皇冠轿车、林立峰驾驶抢来的雅阁轿车往广东梅州方向行驶;林光明在皇冠轿车后排座控制被害人,且从被害人身上搜得现金900元及三T108手机1部(价值人民币750元)。途中,因被害人一直反抗,林光明用匕首刺被害人的右手臂、右小腿各1刀、右大腿2刀,并用方向盘保险锁朝被害人的头部砸了3下。后将被害人踢下公路旁的水沟里,尔后驾车逃回惠州市。第二天,三罪犯将抢来的雅阁轿车(价值人民币20.4万元)以3.5万元卖给广东省惠东县的“阿东”,赃款三人平分,“三星T108”手机由林光明以400元卖给江张苗。经法医鉴定,被害人谢耀某因被单刃利器刺伤右健肢体致失血性休克死亡。(陈立烽 李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