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猥亵妇女自毁前程 防报案将手机抢下扔掉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13:16 东北新闻网 | |||||||||
|
本报讯深夜,大学生张华(化名)尾随一名妇女将其猥亵。在实施犯罪前,张华为了防止妇女用手机报案,竟将其手机抢下扔掉。近日,东陵区人民法院以猥亵妇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 张华是沈阳某大学学生。今年6月11日零时,张华酒后行至辽宁省农业展览馆院内时见女子慧某走在前面,顿生歹意,逐步向其靠拢。此时,慧某掏出手机准备呼救。张华见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