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男子抢走前妻离婚证讨要青春损失费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03:51 重庆晨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周杨)许女士与蒋某前天在江北民政局办完离婚手续后,蒋某将许女士的离婚证抢走,要求赔偿两万元青春损失费。

  许女士2001年与蒋某结婚,但一直没怀上孩子。前几天,两人到医院检查,查明是蒋某的原因。回家后,两人的关系正式破裂。

  “我的青春、感情全都倾注在家庭上,要补偿费并不过分。”蒋某说。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