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月提高1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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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8日03:10 海峡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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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从2006年起,福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月提高15元。这是昨日记者从福州市民政局获悉的。 提高标准为由单人户每月230元、多人户人月均210元,提高为单人户每月245元、多人户人月均225元;城区农村低保标准由单人户每月175元、多人户人月均155元,提高为单人户每月190元、多人户人月均170元。城区低保标准提高后,四城区(马尾区除外)年增加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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