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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网站擅用自己学校名称 涉嫌网络侵权被索赔五万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05:08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楚天金报)记者 蒲哲 通讯员 龚明 实习生 郎天舒

  家住洪山区的李某,是武汉市生物职业技术学院的职工。今年5月,该单位职工李某与他人共同开办“中国高职高专网”网站,并在3721注册网络实名“中国高职高专网”。

  为了提高知名度,李某和合伙人王某未经学校同意,就将“武汉生物工程职业技术
学院”作为了网站第一协办单位。此后,两人以网站的名义发函200份给全国的高职高专院校,招揽各校以入会的方式加入网站。根据该网站上的一份资料显示,会费是每年一万元整,一次性缴纳。

  学校得知这一情况后,遂展开了调查。经过接触,李某及另一被告王某,进行了口头道歉。但在协商中,两人拒绝了学校提出的进行书面道歉、消除影响,并适当赔偿经济损失的要求。学校遂将该网站及王、李二人告上了洪山区人民法院。

  学校认为,网站未经该校同意,就擅自使用了学校的名称,并进行了赢利活动,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给原告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为此,学校请求法院判令网站停止侵犯名称权;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同时,学校还提出了赔偿损失5万元的要求。

  昨日,洪山区法院正式受理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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