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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用人单位必须为民工办医保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02:14 北京娱乐信报

  据新华社电 为切实解决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基本医疗问题,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出台“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意见”,规定所有雇用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城镇用人单位,都应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办理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有关规定,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般应按属地管理原则,随同用人单位统一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使用农村进
城务工人员较多的用人单位,也可按统筹地区规定的单建统筹方式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办理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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