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明年将立法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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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3:43 信息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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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讯 (记者 王丽凤 通讯员 赖国辉) 在立法草案听取民意的基础上,广州市政府将尝试对立法思路进行公布,求策于民、广纳意见;并在国内率先提出立法文件有效期制度,及时评估修订或清理规范性文件;把“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纳入明年立法计划。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针对目前存在的市政府各个行政部门职能交叉、执法打架或互相推诿,行政不作为
就此问题,广州市副市长苏泽群在会上解释说:“明确各自的权责,不是你的、不该你管的,赶紧清理好报上来。报上来确定之后,以后就按这个为准了。”为此,市政府要求各部门要在明年3月30日之前,将结果报送到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办。 市法制办主任陈里程还透露,市政府曾颁发过一个《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下一步将对其进行修改和提升,将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提升到政府规章的层面,纳入明年政府规章的立法计划,并力争在明年开始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