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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建项目有新规须用节水设施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01:37 新晚报

  北京消息 北京市规划委、建委、水务局6日联合公布《关于加强建设项目节约用水设施管理的通知》,今后北京新建工程项目的所有用水部位必须使用节水型产品,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使用同时进行。

  《通知》第一次在再生水设施建设和利用方面制订了详细规则。明文规定,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公寓,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机关、科研单位、大
专院校和大型文化、体育等建筑,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区和集中建筑区等新建项目,必须设计、建设再生水设施。有关部门表示,建设项目竣工后,节水管理部门将按照相关标准、规范以及节水法规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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