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检察院将与报社合作从新闻报道中找线索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06:48 信息时报 | |||||||||
|
时报讯 (记者闫晓光 通讯员穗仁宣) 记者昨天在广州市检察院向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汇报查办渎职犯罪专项工作情况时获悉,今年以来,广州市检察机关渎职侵权检察部门立案侦查案件40件,居全省之首。检察院也将成立反渎职侵权局,与反贪污贿赂局一起成为指向反腐的两把利剑。 将从新闻报道中找线索
今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半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专项工作,广州市检察机关渎职侵权检察部门今年已受理案件121件,立案侦查40件41人,约占全省的七分之一,位居全省首位。其中,滥用职权案件21件23人、玩忽职守案件15件15人。在今年立查的40件渎职犯罪案件中,城市建设管理系统12件,约占三成左右。 “检察院开局很好,但在广州这样的市场经济改革前沿阵地,一个大都市,渎职侵权案件应该远不只这些”,有代表这样提道。实际上,“查办渎职侵权案面临着许多难处”,在昨天的视察中,市检察院的副检察长刘少英这样坦言。 由于渎职犯罪多发生在相关国家机关的工作运行过程中,相对隐蔽性强,知情者少,有些案件还是内外勾结,慷国家之慨,知情者同时是受益者,检察机关面临着缺少案源的难题。 对此,市检察院表示,他们下一步准备与报社合作,一是从报纸的一些报道中发现新闻线索,及时介入,同时,检察机关也会从报社的群众来信、投诉中去发掘出渎职侵权的线索。 一些突发性事故发生后,检察机关需要及时介入侦查,但却苦于一时发现不了责任人,没有嫌疑人就遇到立案困难,侦查工作无法展开。针对此,市检现在摸索出“以事立案”的方法,即先对类似工程坍塌等事故进行立案,再查找犯罪嫌疑人,以保证及时进入相关的司法程序。 完善配置设反渎职侵权局 从检察机关查办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看,一些渎职侵权犯罪的危害后果非常严重,情节极为恶劣,群众反应十分强烈。但反渎职侵权机构目前在广州市检察系统还只是一个普通部门,机构地位和人员配置等远不适应目前严峻的形势。 刘少英表示,广州市检察院已经准备将渎职侵权检察处升格,成立反渎职侵权局。这意味着反渎职侵权将被放在与反贪污贿赂同等重要的位置,与反贪污贿赂局一起,成为指向反腐的两把利剑,但具体时间还要再定。 编辑点评 如此找案源,百姓高兴 广州市检察院将成立反渎职侵权局,意味着检察机关将启用更独立的监管系统开展反渎职侵权。由机构“升级”为专门的局,既有利于职能化方向的发展,同时也预示着在反腐方面多了一把“尚方宝剑”。 应当说,反渎职侵权与普通百姓的利益息息相关,却又不为百姓熟悉。而官场利益的互惠原则又让检察院难以发现。于是,检察机关要与报社合作,从新闻报道中发现线索,这一寻找案源的方式无疑值得称赞。如果基于客观事实报道的新闻能让检察机关发现蛛丝马迹,继而捉住那些行政不作为或是滥用职权、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官僚,那不但是媒体舆论监督的胜利,更是人民利益的保障。 翻看广州的报纸就能发现,平时发生的坍塌事故、火灾等不但造成了人员伤亡,还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这些都是见诸报端的。至于各个报社经常接到的群众来信、投诉电话,其中不少也暗藏着权力的腐败。当检察机关把眼睛盯在了这些新闻上,无疑能获取很多渎职侵权案件的信息来源。 报道事实是媒体的宗旨;检察机关是维护百姓利益的,惩治权力腐败是其职责。“渎职去看报”,两者的合作是百姓的幸事,更是对官员的一个警钟。(李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