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 法院实施公告悬赏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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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10:5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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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防止部分被执行人转移、藏匿财产,铜陵市中级法院日前出台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实施公告悬赏执行制度。市民向法院举报并经查证属实的,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奖励。 根据这个规定,市民举报可以采取信函、电话、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也可以向法院的执行机构直接举报。根据举报,使被转移、藏匿的财产得以执行的,法院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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