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再遭“安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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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10:13 新世纪周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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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陈焱 安全事故,总在老生常谈中细数着生命的流逝。 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爆炸事故已造成5死1失踪,30多人在医院接受治疗。这使人们又想起了两年前的12月23日,那起导致243人撒手人寰的中国石油史上罕见的灾难——川东特
就在半个多月前的10月26日,中石油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中油国际完成了100%收购哈萨克斯坦PK石油公司的全部法律程序。 10月31日,中国石油对旗下3家上市子公司:吉林化工、锦州石化、辽河油田同时发出收购要约。 此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2004年业绩显示,公司去年净利润较2003年同期增长47.9%,创下上市以来最好水平…… 一切优良业绩表明,如果不发生此次悲剧,“12·23”重大安全事故的阴影正渐行渐远。但,还是出事了。 有安全专家曾说:“按照唯物主义来说,事故是绝对的,安全是相对的。” 这是个悖论吗? 也许有些问题可以一时侥幸,但是侥幸却隐藏着杀机。 此次爆炸事故原因初步查明是,该厂苯胺装置硝化单元发生着火爆炸是P-102塔发生堵塞,循环不畅,处理不当造成的。 技术环节“处理不当”付出了5死1失踪的生命代价。时隔不到2年,重大事故再发生,中石油将如何面对这样的尴尬?是纯属偶然?还是有深层的结构和体制原因?投资者面前也正摆着一堆问题:领导班子会否有所变动?中石油回购吉林化工会否继续?安全生产问题谁来监管? 开发是为了更多生命幸福,还是以生命为代价进行更大开发?在我们享用先进工业文明的时候,不应该让公众背负伤害的成本。 相关专题:新世纪周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