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配套措施出台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15:25 江南都市报 | |||||||||
|
本报讯记者徐黎明、实习生曾红专报道:记者昨日获悉,《江西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及传播管理办法》经省 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配套措施,该办法规定,对玩忽职守导 致预警信号漏报、错报、不按要求及时传播预警信号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