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市政协原副主席张振灵因受贿被判刑六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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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8:51 检察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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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郑州11月16日电 河南省商丘市政协原副主席张振灵因犯受贿罪(本报11月8日一版曾作报道),日前被开封市鼓楼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 张振灵从2000年年初至2003年5月在担任商丘市所属的永城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乡镇干部调整和市委、市政府换届过程中,收受乡镇干部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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