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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丘原政协副主席张振灵受贿一审被判刑6年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6:26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开封讯 (记者 周斌) 原商丘市政协副主席张振灵因受贿40余万元,为人谋取职位升迁、承接工程之利益,开封市鼓楼区法院近日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张振灵现年52岁,原商丘市政协副主席,曾任永城市市长、市委书记。今年6月,省检察院以涉嫌受贿,决定由郑州市公安局对其刑事拘留。此案由省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交由开封市鼓楼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初至2003年,张振灵在任永城市市长、永城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10人贿赂,折合人民币40余万元。行贿者中9人是永城市当地干部。

  法院认为,张振灵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证据充分;张振灵有检举他人收受礼金的行为,但不足以认定其有重大立功表现。张振灵在接受纪委审查期间主动交代了其所犯受贿罪行,在庭审中自认其罪,属自首,且在被审查期间退出全部赃款,依法可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依据《刑法》相关条款,法院判处张振灵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赃款人民币32万余元、美金1.4万元,赃物价值1.8万余元名贵手表一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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