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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环保联合会撑腰 兴隆56户农民怒打环保官司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01:25 燕赵都市报

  本报承德电 (记者邓学军) 违法硫酸厂一直在生产,但县政府始终没有对该厂采取关闭措施。深受其害的56户农民在中华环保联合会的法律援助下,日前将不作为的县政府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县政府依法采取行政措施,立即关闭违法生产的硫酸厂。这是发生在我省兴隆县的一起环保官司,也是中华环保联合会进行法律援助的第一案。

  状告县政府的是兴隆县半壁山镇靳杖子村的农民。案由是兴隆县政府对于造成该村
环境污染的企业没有采取相应的行政措施。1989年,兴隆县政府在该村建起了一个年生产能力1.5万吨的硫酸厂———兴隆县硫酸厂。2001年1月14日,承德市环保局批复了对该厂进行年产4万吨的技改项目建设,同意在原厂址基础上进行扩改建设。

  今年6月,兴隆县硫酸厂被别人收购,更名为兴隆县兴业

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公司),兴业公司仍沿用已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和生产工艺继续生产。而在2001年下半年,在兴隆县硫酸厂的马路对面,又建立了另一家硫酸生产企业。因为硫酸厂的环境污染问题,附近的56户居民选出3名代表,从今年4月份开始到国家有关部门上访,要求关停违法生产企业。

  承德市环保局分别于今年7月12日和8月9日,向兴隆县政府提出了《关于兴隆县硫酸厂信访案件处理建议》和《关于兴隆县硫酸厂复产问题处理意见的函》,明确指出了硫酸厂违法生产的事实,并提出了处理建议和意见。但直至今日,兴隆县政府并没有对该企业采取关闭措施,硫酸厂仍在生产。

  受害农民要求关闭污染企业的呼声得到了中华环保联合会的支持。9月份,中华环保联合会指派环境法律服务中心的法律人员对硫酸厂的污染问题进行了调查。经调查,中华环保联合会认定兴隆的硫酸厂污染问题确实存在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依法应当由兴隆县政府予以关闭。中华环保联合会表示向56户农民提供法律援助。

  在中华环保联合会的法律援助下,由北京市金洋律师事务所律师严浩担任代理人,10月下旬,56户村民将兴隆县政府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兴隆县政府依法采取行政措施,立即关闭违法生产的兴隆县兴业化工有限公司。10月31日,兴隆县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56户农民终于见到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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