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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交警以书面告知替代暗中执法(组图)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2日04:20 新华网
新疆交警以书面告知替代暗中执法(组图)

  11月10日,在314国道新疆库米什至和硕县路段,和硕县一名交警在向记者展示“事故多发路段限速告知单”。新华社记者贺占军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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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交警以书面告知替代暗中执法(组图)

   11月10日,在314国道新疆库米什至和硕县路段,和硕县一名交警在为司机出具“事故多发路段限速告知单”。新华社记者贺占军摄�



  新华社电(记者 徐军峰 贺占军 赵春晖) 新疆一些地方的交警部门在车辆驶入事故多发路段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驾驶员这段道路的限速要求和行车时间,以此替代“暗中执法”。此举实施以来,不仅使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而且交警透明执法还赢得了驾驶员们的认可。

  记者在正在改造的国道314线新疆库米什-和硕路段看到,新疆和硕县的交警们给每
位驾驶员发出《事故多发路段限速告知单》,告知驾驶员“您已经驶入事故多发路段,此路段共60公里,每小时限速80公里,现在时间为某时某分,您应在45分钟后到达验单处,请不要超速行驶”。待车辆驶出该段路段时,由公路另一端的交警核对实到时间。如果提前到达,则以超速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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