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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拒同房 老公戴“绿帽”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07:00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胡晓)与丈夫登记结婚半年都不愿同房,外出一趟后却突然松口,原来妻子婚后竟与他人发生关系还生下小孩。明白自己当了挂名老公的刘刚向妻子芙蓉索要精神损失费,南岸区法院日前判决芙蓉向刘刚赔偿1.8万元。

  “他经常要求过夫妻生活,完全不顾我工作之后有多累!”才结婚2年多的芙蓉日前向南岸区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原来,刘、芙二人在2003年1月底登记结婚,但当晚芙蓉就拒
绝了“洞房花烛”。2003年6月,芙蓉外出玩了一段时间,回来后突然态度转变,二人于7月底首次发生了性关系,9月份芙蓉怀孕。2004年3月芙蓉生下一个男孩,之后由于芙蓉的拒绝,二人再没过夫妻生活。

  对于芙蓉的离婚要求,刘刚表示同意。刘刚向法庭表示,根据医院的证明,小孩的出生孕育周期为38周,倒推回去就是2003年6月芙蓉就怀孕了,但是当时他与芙蓉并未同房。刘刚要求为小孩做亲子鉴定以查明真相,并要求5万元的离婚损害赔偿。

  经审理,法庭认定,芙蓉在婚姻续存期间与他人通奸并生下小孩,给刘刚的精神上造成了极大的痛苦,因此判决芙蓉赔偿刘刚1.8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刘刚对芙蓉所生小孩不承担抚育责任。(因涉及隐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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