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18岁高中生杀人奸尸 凶手一审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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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16:01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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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杭州11月6日电浙江杭州市萧山区高三女生陈某在参加完高考后不久突然失踪,经过警方调查,向她下毒手的竟是一名18岁的高二男生,此案在当地引起很大反响。此案的凶手张小锋日前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并赔偿被害人家庭经济损失13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6月17日23时左右,被告张小锋骑电动车在萧山区的街道上与被害人陈某相遇,遂萌生歹念,尾随至停车库内,对陈进行恐吓,遭到激烈反抗。期间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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