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院下发11项规定规范法院执行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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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08:21 大众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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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日报7月20日讯(通讯员张志华 记者雍坚)7月19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下发“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法院以规范执行行为为重点,以查处执行违法违纪行为为突破口,切实解决执行工作和执行队伍存在的问题。 意见要求,各级法院要从十一个方面入手,全面落实规范执行的各项要求:1.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法院、省法院关于暂缓执行的相关规定,规范暂缓执行。2.严格债权凭证的
意见指出,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违纪案件和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执行人员的违法违纪问题,执行机构要进行清理并及时转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人员,要及时调整工作岗位。集中清理久执未结案件,认真分析未能执结的原因,重点解决故意消极执行问题。回顾、剖析去年以来曾经引发矛盾激化的案件,深入解决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的问题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