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被撤消继承人告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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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2:58 京华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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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周逸梅)因不服西城公证处撤消遗嘱公证的决定,继承人李东旭昨天与西城司法局在西城法院对簿公堂,要求恢复公证书的有效性。 李东旭自小与爷爷李殿阁相依为命,父亲李洪才长年在外地生活。李东旭说,爷爷1996年到西城公证处作了遗产公证,让他继承1.2万元遗产。2003年爷爷去世,他操持了所有的后事,基本将爷爷的遗产都用完了。去年年底,李洪才为了领取李殿阁的抚恤金和丧葬费,
西城司法局称,因公证员工作调动找不到卷宗,无法证明当时还有第二名公证员在场,所以不能证明公证书的程序合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