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工商局首次通报商标侵权典型案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15:18 青海新闻网 | |||||||||
|
青海新闻网讯 日前,西宁市工商局召开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新闻通报会,会上首次通报了自2004年以来查办的15起商标侵权典型案件。 这15起案件分别是:杨有春销售假冒“互助”牌系列酒案;林依兰经销冒牌“中华”、“芙蓉王”等香烟 ,冒牌“金六福”、“五粮春”等名优酒案;陈相于销售假冒“五粮液”系列酒案;张光烈销售假冒“五粮液”系列酒案;陈忠伟销售假冒“田七”、 “人参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