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规定使用燃气空调单位室温须维持26℃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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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6日09:17 上海青年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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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高玲 通讯员 蒋巍)昨天,本市推进燃气空调和分布式供能系统发展工作小组办公室和市燃气管理处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使用燃气空调的单位加强燃气空调管理和节约使用燃气,室内温度一般控制在26℃以上,常温下应将室内外温差调节到7℃—9℃以内。 市燃气管理部门还建议各单位进行建筑物门窗、屋顶、墙体等保温隔热改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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