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规定无作为县级领导将被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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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02:03 北京娱乐信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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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江西赣州市委日前出台了调整不称职县处级领导干部的暂行办法。今后,无所作为、不称职的县处级领导干部,将面临免职、降级降职等调整。 据赣州市委《关于调整不称职县处级领导干部的暂行办法》规定,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不称职:缺乏政治理论水平,政治观念淡薄,理想信念动摇;违反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领导能力差,工作打不开
对被认定为不称职领导干部的,赣州市委将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免职、降级降职、留级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辞职、待岗等六条措施进行调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