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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昨日正式施行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07:18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田柯实习生张锦华)由西安市房屋管理局、财政局和地方税务局共同制定的《西安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昨日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房产交易将有规可循,暂停多日的西安市二手房产权交易也于同日恢复。

  按照《标准》,同时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2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三个条件的住房,
交易过户时按房价款的1.5%缴纳契税。从领取房产证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交易过户时免征营业税。记者了解到,今年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暂以2004年西安市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每平方米2980元为准,交易价格在每平方米4290元(2980×1.44)以下,并满足其他两个条件的住房,可享受优惠政策。非住房及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住房不享受优惠政策。

  资料齐备 20天办妥房产证

  本报讯 (记者 田柯实习生张锦华)西安市房屋管理局产权市场处昨日承诺:由房管局、财政局和税务局共同进驻的一厅式办公即将启用,缴费、收款、过户一条龙,只要申请人符合条件并且提供的资料齐备,房管局核准及办房产证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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