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环保杰出人物评选将扩大提名和获奖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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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10:06 中国环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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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中国十大民间环保杰出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日前决定,将扩大提名入围和评选名额,同时直接受理无联办单位地区参评候选人的工作和自荐参评候选人的事宜。 “中国十大民间环保杰出人物”评选活动正式启动以来,社会各界反响强烈,认为这项活动利国利民、意义深远,表示大力支持和热烈响应。一些企业、团体、行业组织和群众也纷纷来电来函询问有关情况,并提出许多意见和建议。大家普遍认为,本次评选10名环保杰出人物名额过少,应扩大提名入围候选人名额。 为此,组委会专门研究了扩大提名入围和评选名额问题,在征询提名委员会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后决定:扩大提名入围名额,由20名增加到40名;扩大获奖名额,增设优秀人物奖;各奖项名额分配调整为中国十大民间环保杰出人物奖10名、中国十大民间环保杰出人物提名奖10名、中国民间环保优秀人物奖20名;扩大提名入围名额后,评选原则、程序和方法不变,评选委员会仍按得票多少排序,分别评出杰出人物奖、杰出人物提名奖和优秀人物奖。 同时,为确保“中国十大民间环保杰出人物”评选活动的参与性、广泛性和公益性,根据评选活动推荐或自荐相当踊跃的情况,并考虑到个别偏远地区尚无联办单位的实际情况,组委会决定直接受理无联办单位地区参评候选人工作和自荐参评候选人的事宜。 组委会要求,所受理的参评人员必须符合“中国十大民间环保杰出人物”方案中的评选原则和评选条件。所受理的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应有县级以上党委或政府部门的确认并予以正式推荐。有联办单位的地区,组委会将把自荐参评候选人材料转给当地联办单位,由联办单位履行评选程序,评选结果报评选活动组委会;没有联办单位的地区,参评候选人又符合评选条件,由组委会按程序受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