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三万农村特困家庭将纳入“低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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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15:55 北方热线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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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热线网——沈阳日报讯从7月1日起,一项惠及全市农村3.4万个特困家庭、8.6万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将在全市各乡镇试点村开始实施。这是沈阳市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的又一重要成果。 年初,市委、市政府将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定为为群众办的22件实事之一。5月,市委常委又将其确 定为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工作的重点。市民政局把建立农村低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根据沈阳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和年人均最低生活消费支出确定农村低保标准,对 低于低保标准的困难居民,予以适当救助的农村社会救济制度。5月18日,市政府下发了《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建立农村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确定于7月1日起正式实行。 《通知》指出,沈阳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政府保障与 多渠道、多形式救助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基本保障与特殊困难救助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实行规范管理,动态管理,保证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低标准起步,逐步提高的原则;坚持工作任务与工作条件相适应的原则。《通知》规定的保障标准是 :新民、辽中、康平、法库四县(市)的低保标准为年人均800元,其它地区为年人均1000元。 从5月中旬开始,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就深入到苏家屯区陈相屯镇、大沟乡、林盛镇,开展农村低保试点工作。他们 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从建立健全基础档案入手,因地制宜,重点探索农村低保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资金落实,并在实践 中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制度,力求把这件关系数万群众利益的事情办好。 试点中,他们设计了系列调查表格,对农村贫困家庭进行详细核查,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对农村低保制度的具体 操作和运行办法进行了细化,并加强了审批管理。如贫困家庭提出申请的同时,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调查核实后,张榜公示 五天;经区、县(市)民政局审批后,村、社区委员会再张榜公示五天。 6月下旬,市民政局将对苏家屯区的试点工作进行检查,7月1日起在全市各乡镇试点村开展工作,8月底试点村要 全部建档立卡,9月开始进行检查并对农村低保工作进一步完善。从10月1日起,全市农村低保力争实现规范化运行,做到 “应保尽保”。 (李海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