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对流浪乞讨者实行新的救助救治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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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17:35 中国广播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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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西安6月9日消息(记者黄立新)西安市今天出台了对流浪乞讨人员新的救助、救治办法,进一步建设和谐社会。 西安市出台的办法是《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相关单位职责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救助工作的通知》。
2003年8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由强制收容遣送改为关爱性救助管理。西安市的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出现新变化。一是城区内流浪乞讨人员大量增加,他们聚集在繁华街区、城市广场、交通要道、旅游景点行乞。随着流浪乞讨人数增加,,其中一些以敛财为目的的乞讨者拒绝去救助站接受政府救助,更有有甚者,他们还拦截行人,强讨恶要。对流浪街头的危重病人救助存在脱节情况,哪些是救助者,哪些是非救助者,部分非救助病人离院不结帐,救治医院不愿接诊。今年5月18日,一名流浪者死在街头,在西安当地造成恶劣影响,西安市政府紧急制定了两个《通知》,明确部门分工、职责,对救助、救治工作做出规定。 两个《通知》规定,禁止流浪乞讨人员在党政机关、繁华街区、交通要道、城市广场、旅游景点流浪乞讨;民政部门要主动定期上街救助,接送救助人员并护送其返乡。公安机关要制止尾随、纠缠、拦截行人、汽车强行乞讨人员,打击组织未成年人乞讨的犯罪行为。西安市各医院要对120和救助站送救的流浪乞讨人提供救治。医院要对救治对象尽可能减免一部分费用,对确实生活无着者的救治费用每季度末由西安市民政局报销。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王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