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环境影响评价 减少西部环境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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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10:03 中国环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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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多年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工业布局,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切实贯彻清洁生产、达标排放、以新带老、区域削减等原则,对于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有效控制生态破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是,由于受区域自然条件、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执法环境等因素影响,环境影响评价在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实施中存在诸多问题: 一是执法不严,不经环境影响评价违法建设现象仍较普遍。“环境影响评价法”执行不到位,未能在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将环境影响评价纳入其中。开发建设者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性领会不深,未充分认识到环境影响评价在防范环境风险、促进项目健康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加快项目建设步伐,各级政府和经济部门对项目的前期工作大包大揽,使正常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处于尴尬的位置。一些职能部门未尽职尽责,给项目的建设开绿灯,使项目违法建设行为得以发生。 二是环境影响评价滞后,未真正发挥其指导作用,导致环保措施难以落实。由于上述原因,开发建设项目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现象普遍存在。相当一部分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之前已完成了初步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受制于初步设计,甚至屈从于初步设计,成了应景的工作。一些项目擅自开工建设后被查处,然后补做环境影响评价,使环境影响评价失去了其应有的作用。结果造成了项目选址和布局的不合理,工艺和设备的先进性不够,环保措施不能真正落实。 三是环境影响评价质量不高,对项目环保工作的指导性不够。一方面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水平参差不齐,造成环境影响评价质量不高;另一方面,由于环境影响后评价及责任追究制度尚未真正执行,评价单位受经济利益的影响,使得该要求的环保措施不要求,该否定的项目不否定。 二、今后应加强的地方 一是严格执法,确保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贯彻落实。在实际工作中,要即时督促开发建设者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完成环境影响评价,为项目的选址、布局、工艺设备选型、污染及其公害防治设施的确定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对拒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建设的项目,要坚决予以查处。特别是在补做环境影响评价时,一定要树立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环保工作的主导地位,按科学规律办事,绝不能迁就已形成的事实而增加项目的环境风险。 二是严格审查制度,确保项目审批的公正性、权威性。一方面,要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资质审查和管理,不断提高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质量和水平;另一方面,要切实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公众参与制度和专家审查制度,使所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具有公正性和权威性。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形成齐抓共管机制。要通过各种形式的环保宣传,提高开发建设者的环境保护意识,推进“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贯彻执行。各级计划、经贸、工商、招商、建设、国土资源部门和开发区管委会也应按规定督察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执行情况,对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努力从体制上形成预防环境风险的有效机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