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规定不合格法官将被取消司法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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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5日18:54 人民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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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太原6月5日电 记者罗盘报道:本月起,山西省各级法院开始进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集中整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整改考核三次都不合格的法官,将通过司法程序取消其司法资格。 整改活动将围绕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集中整改六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民商事案件在审判和执行过程中容易发生滥用权力,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的问题;第二、因司法
整改活动分为集中整改、健全制度、培训考核和检查验收四个阶段,对在培训考核阶段,三次考核都不合格的法官,将通过司法程序取消其司法资格。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