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复印件不可当证据 轻信他人险背十万冤枉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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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30日03:53 都市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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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源提供:绍兴市检察院 案情实录: 借款人不还钱,为催款信用社篡改保证期,把担保人告上了法院。因为不懂法,误信对方合同复印件,3位担保人吃官司险些垫了10万元巨款。上周三,经嵊州市检察院纠正,三
被信用社告上法院的三位担保人两位姓史一位姓张。1997年他们共同的朋友在嵊州某信用社借款,三人出面替朋友担保。借款合同规定:朋友借款10万元,至1998年12月10日归还,保证期限与借款期限同期,三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同签订后,担保的三人都没要合同原件。 借款期限届满,朋友无法还钱,信用社也忘了催讨。等2000年下半年发现,诉讼时效已过。 为追回借款,信用社主任黄某动起脑筋,把原借款合同的保证日期,用刀片刮擦为“至2000年12月10日”,随后拿着修改后的合同复印件,把三位担保人告到嵊州市法院,要他们还款。 复印件一经质证,本可戳穿。但三人糊涂被诉,也未请律师,竟认可了其真实性。2000年12月14日,三人和信用社调解,答应赔款。 不久,经知情人告知,三人发现受骗上当,向绍兴市检察院申诉,后被转往嵊州市检察院办理。检察官调查发现合同被篡改,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近日嵊州市法院决定再审。 律师说法 证据真实要你自己去查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魏勇强律师说,在以前,法院对证据有审查义务,当事人不懂法,法院会替你去核实证据的真实性。 但现在,新的证据规则实行的是“严格当事人主义”,法院不再承担证据审查义务。证据真假,要靠当事人自己去质证。按证据规则规定,复印件不可作为当然证据采用。复印件,如果是单独证据,没有别的东西验证,一般不会采信。 信用社篡改合同,出于心虚只出具了复印件,本来对他很不利。如果三位担保人在法庭质证时,提出对其真实性的怀疑,信用社篡改的复印件肯定会被戳穿。因为不懂法,明明对他们有利的局面,最后反而让他们吃了冤枉官司。 魏律师说,三人轻信,是因当时未索原件无法求证。提醒大家,签约时别忘了索要合同原件,一旦有麻烦,可提供相反证据反驳。 (欢迎各大律师事务所提供与老百姓关系密切的案例) (记者吕明合通讯员周芳陈镇南 都市快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