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即日起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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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00:35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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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钟蓓)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进一步深化干部选任工作改革专题会上获悉,《成都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正式出台,并从即日起实施。这意味着今后市、县两级干部的选任,将启用新的“流水线”,严格按此规程办事。 根据《成都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干部选任将分为四大环节: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和任职。《规程》还明确了每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工作要点。据了
干部任免工作流程 第一步 民主推荐:把提名权交给群众 《规程》规定,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种方式,根据情况可单独采用或综合运用,但领导班子换届应综合运用两种方式进行。经首轮会议投票推荐票数未过半不能确定考察对象的,须采取“两推一述”方法进行推荐(“两推”即一次“海推”,一次“陈述人范围内”的推荐;“一述”是在第二次推荐前组织“海推”得票相对多数的人选进行个人情况和履职打算的陈述)。 考察对象的提名必须经民主推荐并为多数人推荐,组织和个人的推荐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民主推荐。本级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经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第二步 考察:积极推行差额考察 根据《规程》,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前,首先要发布考察预告,考察过程中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法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必要时还可采用数量线型分析方法,设定测评指标,对被测评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量化考核、综合评价。 《规程》特别提出,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较大的考察对象应实行专项考察。积极推行实行差额考察,尽可能扩大听取群众意见的范围。积极推行数量线型分析办法。 第三步 讨论决定:下一级班子正职人选需由全委会票决 《规程》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属委托组织部审批的干部任用,由部务会讨论决定;属常委会审批的干部任用,部务会后须提交常委会讨论决定。经书记办公会酝酿后,由常委会或全委会票决。 在这一环节,要注意不能以书记办公会代替常委会进行表决;常委会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本级机关(部门)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必须提交本级全委会表决。 第四步 公示: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任前须公示 《规程》规定,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人选,必须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实,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干部提拔任用的,按规定程序依法提名、推荐或直接任命。同时,提拔任职的干部,应由党委或组织部门按照规定,安排专人进行任职前谈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