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能力用行动实践党员先进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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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07:16 大连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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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玩忽职守案。庭审时,除了被告人的亲属、朋友及众多旁听者外,还有十余名我市两级人大代表参加了本案的旁听。这是该院开展接受各级人大代表评议庭审工作、以党员的先进性教育促进法官庭审能力和庭审作风的提高、以庭审的高水平实践党员的先进性活动的正式开始。 被告人曾某,原系大连市国家税务局中山分局工作人员,因涉嫌玩忽职守罪于2004
中山法院把评议庭审活动与党员先进性教育及提高庭审质量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为此专门下发了《中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审判时行为规范》,要求审判人员严格依法组织有关庭审活动,遵守司法礼仪,体现庭审的严肃性和法官良好形象。评议庭审活动包括庭审观摩、庭后讨论和讲评等内容。许多党员法官都表示,要以这次评议庭审活动为契机,狠抓庭审质量,用行动实践党员的先进性,在社会上树立人民法院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该院院长梁军介绍,他们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确保人大代表视察、评议庭审活动顺利进行,并将其作为党员先进性教育的主要工作来抓,自觉养成规范、文明的庭审作风。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