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余市7月全面提高低保户生活救助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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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9日14:59 人民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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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南昌4月19日电 记者刘建林报道:近日,记者从江西新余市政府了解到,从7月1日起,该市执行新的低保标准,全面提高低保户的生活救助标准。 据了解,新余新的低保标准调整方案是,将常补对象的补助由原先每月145元提到每月180元,非常补对象的补助由原来每月130元提到每月160元。据该市低保标准,常补对象为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扶养人和因病、因残靠自身努力无法改变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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