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高校招生政策有四点变化 高考填报志愿分两次进行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8:58 黑龙江日报 | ||||||||
|
本报14日讯记者从今天结束的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今年高考有关政策已确定。同去年相比,今年的普通高校招生政策有四点变化: 一、填报志愿分两次进行,提前录取院校,一批、二批本科院校在6月11日至18日填报,三批本科和高职(专科)院校在7月25日至30日填报。
二、各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信息将在新闻媒体和网上公布,考生可在网上补报剩余招生计划志愿。 三、高中阶段获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以上的考生,在录取中可在所报院校的调档分数线下降20分投档。 四、高职(专科)的补录由省招考办统一公布各学校缺额人数和补录分数线,市(地)招考办负责受理考生补报志愿。未经省招考办的允许和核准,高职(专科)学校不得擅自组织生源,不得随意寄发录取通知书。 今年的高考将于6月7、8、9日进行,我省在高考外语考试科目中仍进行听力考试,并继续实行计算机网上阅卷。(黑龙江日报) 作者:记者 周小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