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长“资产”百万说不清来源被判三年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3:3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
本报信阳讯4月11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商城县公安局长谢声明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人谢声明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经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查明,谢声明在任商城县公安局长期间,于2004年1月至2月,利用职权为他人提升职务,共收受他人贿赂计人民币1.4万元;并拥有人民币201.96万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