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首部爱国卫生法规五月一日正式实施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16:58 光明网-光明日报 | ||||||||
|
本报记者 王瑟 新疆首部爱国卫生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将从今年五月一日起正式实施。条例中规定,对除“四害”不力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农村改水改厕、环境卫生整治、健康教育等内容都是首次被列入这条法规。特别将控烟工作以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这在新疆历史上也是首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