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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52家单位限期治污染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10:30 燕赵晚报

  本报讯(记者靳晓磊)市政府日前下发《关于下达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四厂等单位污染源限期治理任务的通知》,要求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四厂等52家单位对其污染源进行限期治理。

  《通知》中说,为减少污染排放,改善城市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并按照《石家庄市2005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市政府决定,责令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四厂等单位对其污染源进行限期治理。并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治理任务和要求,抓紧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环保部门要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监督和调度,对逾期不能完成治理任务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按照《通知》要求,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四厂等10家单位,限期治理二氧化硫;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二厂(南厂区)等12家单位,限期治理扬尘污染;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等21家单位,限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华北制药康欣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限期治理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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