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院首次“抽号”选定司法鉴定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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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07:59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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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昨天上午,随着两家拍卖企业的代表一人叫道“开始”,一人点击电脑鼠标,大型电子显示屏上的三排彩球飞速跳动了几十秒钟后,全国法院系统首个由高级法院统一管理、随机确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四楼会议室里产生。据悉,这是今年2月1日正式实施的北京市三级法院所有由法院指定拍卖、鉴定机构,都将通过随机方式从花名册中确定承揽单位的首次尝试。
据介绍,司法鉴定结论是法院判决的关键证据,过去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时,一般是由案件的承办法官直接指定鉴定机构,这种不规范的做法,容易使鉴定机构受利益驱动难以作出客观结论从而影响案件公正审理,还容易滋生法官腐败。 昨天首次进行的法院随机确定司法鉴定机构,共有34个委托鉴定项目,涉及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和工程造价评估3个方面。委托鉴定的项目包括2辆轿车、多套房屋和3个工程项目。经过第一轮的随机确定,中华会计财务管理有限公司率先拿到了由宣武区人民法院委托的对一辆轿车评估的承揽权。 据悉,今后市高院对于入围鉴定机构实行滚动式管理,平时发现委托鉴定机构有严重徇私舞弊行为,实行随时淘汰出局制度,年终审核中,对于委托鉴定机构实行末位淘汰制。(李罡)(责任编辑:张守生)(来源:北京青年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