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贯彻执行《固废法》着眼循环经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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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10:43 中国环境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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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日前,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了贯彻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座谈会。立足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现状,在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应推行循环经济理念,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和谐社会,成为此次座谈会上与会者的共识。 与会者认为,随着城市化、工业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固体废物产生量逐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坚指出,在目前环境资源与发展矛盾突出的新形势下,要十分重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贯彻落实,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服务。各个部门协同配合,严格执法;要重视扩大公民参与,依靠群众,借助媒体,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加强法律监督,上下结合,明查与暗访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提高执法力度和效率。各级人大要支持和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法律的贯彻实施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视察活动,总结经验和教训,使《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江苏省副省长何权重点部署了该法的组织实施工作。他要求,江苏省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各级政府要履行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中的责任,坚持污染者依法负责的原则,加强农村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加大执法力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