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宣判王子饭店杀人案 19名被告被判刑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9:1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
本报讯(记者王昕 通讯员容声清德) 昨天上午,备受各方关注的“王子饭店杀人案”一审宣判。碑林法院经审理认为,曾小刚、张海军、苗伟、孙保京等19名被告均已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其中4名主犯一审分别被判处11年至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余15名从犯被一审判处7年6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喝酒与服务员发生口角
经审理查明:2004年2月17日下午,被告人张海军的朋友巩雷(另案)约张海军和唐琛到王子饭店吃饭,3人喝了两瓶多白酒。晚9时许,巩雷从卫生间返回吃饭的包间,显得非常生气,将一只喝酒用的玻璃杯在桌上敦碎,随后又去撞包间门上的玻璃,未撞破。张海军和唐琛便持灭火器将包间内的点菜电脑和门上的玻璃打破,张海军又打了一名服务员和一名保安,3人接着打砸物品。王子饭店一边报警,一边组织保安到王子饭店4楼进行制止,并将张海军和巩雷、唐琛打伤。后巩雷在证言中说,2004年2月17日晚,自己和张海军、唐琛一起在王子饭店37包间吃饭,喝了酒后和服务员发生了口角,和饭店人员有过身体接触。其他的事记不清楚了。 聚众斗殴致人死亡 随后,张海军电话联系了李鹏,让李鹏过来。李鹏当时和孙保京等人在某饭店吃饭。李鹏又打电话给曾小刚,让曾去王子饭店看一下。曾随即给简小飞、李吉强、王邦东说王子饭店有事让过去。随后,简小飞和被告王旭纯、尤毅一起到了王子饭店楼下。王邦东带来了和其一起在北院门吃饭的田涛、武镜升。李吉强叫来了和其一起喝酒的王东林、李俊霖、张欣、胡斌、苗伟、杨磊等人。其中王东林、苗伟、杨磊携带刀具。到王子饭店后,杨磊将刀给了苗伟。上述人员先后赶到王子饭店楼下。简小飞又打电话给亭子(在逃),亭子又叫来了倪文龙、陈雷等人。被告人曾小刚等人到王子饭店楼下,见到被告人张海军和巩雷、唐琛受伤,先帮助将此3人送往市第一医院。随后,李鹏和孙保京一同赶到,孙保京先进入王子饭店一楼找人(巩雷等人),李鹏到市第一医院急诊室。巩雷和唐琛在病床上躺着,张海军靠在急诊室门上对着曾小刚等人大喊:“去打去”,其中一部分被告人即冲进王子饭店一楼,恰遇饭店保安田海平从楼上坐电梯下来。这些人即将田海平打倒在地,对其拳打脚踢。在出警的两位民警阻止下,这些人离开饭店大厅,但聚集在饭店门外。不一会,饭店内七八名保安从楼上乘电梯下来。被告人孙保京等人见状,让往进冲。 本案除张海军、李鹏外,17名被告人均进到王子饭店一楼,被告人简小飞、曾小刚拿饭店里的花架子砸保安并挡住电梯门。在电梯里,有一保安用橡胶棍打到了曾小刚,曾小刚夺过一把刀砍伤了一名保安的胳膊。众被告人将拉出来的3名保安拳打脚踢,被告人王东林持刀在一保安背上、腿上分别砍了一刀。被告人苗伟刺中被害人张华一刀,因有警察制止,当被告人都往外走时,被告人倪文龙掐住被害人张华的脖子,将张华的头向下摔了一下。公安机关当场将持刀的被告人王东林以及欲乘出租车离开的孙保京抓获。被害人张华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他5名保安不同程度受伤。 经法院审理认为,19名被告人结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至人死亡,其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 宣判结束后,法官一一询问被告是否上诉,19人中大部分表示要考虑一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