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防治力度加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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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11:13 北方新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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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奥妮莎)记者从呼市环保局了解到,呼市政府日前要求有关部门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防治工作。据 介绍,在市区内行驶的各种机动车,其尾气排放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并且拥有《机动车排气合格证》,不合格的车 辆将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车辆有效证件;被下达限期治理的车辆,必须在15日之内到呼市交通部门认定的机动车修理厂 进行尾气排放治理;未取得《机动车排气合格证》的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律不予初次检测和定期检测。有关部门还将对 在用机动车辆进行路检路查,未取得《机动车排气合格证》的车辆或者路检路查中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将被处以一定数额的 罚款;经调试、维修或者采取排气净化措施仍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机动车排气标准的车辆将被淘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