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疑镉中毒索赔千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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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0日10:23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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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据《羊城晚报》报道,前天,50名疑染镉中毒员工告惠州超霸电池案在惠城区法院开庭审理。50人以身体镉中毒受到危害为由起诉厂方,每人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费用25万元,共1250万元。 据50名原超霸电池员工起诉称:他们分别于1994年8月至2002年9月受聘在惠州超霸电池厂工作,并与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从事装配等工作。其间厂方未告知他们关于镉中毒预
50名员工认为,惠州超霸电池明知他们镉感染并处于观察期,拒不依法进行整改,甚至在2004年8月底至9月初解除他们的劳动关系。据有关医学资料显示,镉感染可引起多种疾病甚至导致多种器官损害。因此50名员工提出千万元诉讼赔偿。 惠州超霸电池厂在答辩中认为,企业已经进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也进行了岗位安全知识培训,并配备了相应的劳保用品。事发后对生产环境进行了整改,并且对员工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并积极治疗。与受影响的员工协商提出了完善的处理方案,并且大部分员工在自愿的基础上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领取了方案确定的各种补助及申领了一次性补助金。 惠州超霸电池厂请求法院驳回50名原告的一切诉讼要求。昨天,原被告双方都表示接受法庭调解。 | ||||||||






